一、认罪认罚是什么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实务中表现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:认罪 + 同意量刑建议 + 愿接受处罚。
二、“从宽”一般有多少
从宽不是固定比例,而是综合考量犯罪性质、情节、悔罪表现等。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,量刑时通常会给予一定幅度的从宽;罪行较轻、有法定从宽情节的,从宽幅度可以更大,甚至依法免除处罚。具体减多少由法院在量刑规范化框架内裁量。
三、律师在具结环节要把关什么
- 罪名是否准确:是否存在定性偏差、轻罪被定重罪;
- 量刑建议是否合理:是否遗漏从宽情节、建议是否畸重;
- 事实是否清楚:是否存在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仍被要求认罪的情形;
- 被告人是否真正自愿:不受胁迫、充分理解后果。
四、签了之后能反悔吗
可以。被告人在庭审前或庭审中反悔的,认罪认罚从宽相应不再适用,法院将依法重新审理。但反悔应有合理理由,避免随意反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