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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:过了多久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

追诉时效是按“法定最高刑”计算吗?

《刑法》第八十七条规定,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:

  •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;
  • 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,经过十年;
  • 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五年;
  •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二十年。

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,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。

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?

一般从犯罪之日起算;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,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。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,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
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有哪些?

《刑法》第八十八条规定,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,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,同样不受限制。

追诉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是不是一回事?

刑事追诉时效解决“还能否追究刑事责任”,民事诉讼时效解决“还能否通过法院主张赔偿”,二者规则不同,不能混为一谈。

刑事追诉时效四档期限与不受限制情形如何对照?

情形 法定最高刑 追诉期限 法律依据
一般刑事犯罪 不满5年有期徒刑 5年 《刑法》第87条第1项
一般刑事犯罪 5年以上不满10年 10年 《刑法》第87条第2项
一般刑事犯罪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5年 《刑法》第87条第3项
极重罪 无期徒刑、死刑 20年,须报最高检核准 《刑法》第87条第4项
立案后逃避侦查、审判 已立案或受理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《刑法》第88条

常见问题(FAQ)有哪些?

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到底是多久?过了多少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?

按法定最高刑分四档: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5年,5年以上不满10年的10年,10年以上的15年,无期徒刑、死刑的20年,依据是《刑法》第八十七条。如盗窃数额较大(最高刑3年)追诉期5年,抢劫致人死亡(最高刑死刑)追诉期20年。潮州、汕头、揭阳办案机关均按此四档执行。

人都跑了十几年,当年已经立案,过了追诉时效还能不能再追究?

不受追诉期限限制。《刑法》第八十八条规定: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,逃避侦查或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限制;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,应立案而不予立案的,同样不受限制。即当年已立案或已控告的,20年、30年后仍可追诉。潮汕地区属当年报案未立案的,可调取接警、报案记录佐证。

追诉时效从哪天开始算?中间又犯新罪会重新算吗?

《刑法》第八十九条:一般从犯罪之日起算;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,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;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,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。例:2020年1月犯盗窃罪(追诉期5年),2023年5月又犯新罪,前罪追诉期从2023年5月起重新算至2028年5月,而非2020年算到2025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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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杨沛钏律师,广东桦仁(潮州)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

执业证号:14451202210456906 | 咨询专线:1316900888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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