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属拿着谅解书来找我,我却说先别急
前几天一个潮州本地的家属找到我,一见面就从包里掏出一张纸,递过来的时候手还有点抖——"杨律师,我们已经赔偿了,对方也出了谅解书,是不是人就能放出来了?" 我拿过来仔细看了一遍,抬起头问她:"这份谅解书,是什么时候签的?谁去谈的?钱是怎么给的?"她愣了愣,说人被抓了不到一个星期,家里急着找人,托了中间人去说和,赔了八万块,对方就签了字。 听完我心里就有数了。她踩了好几个坑。
谅解书不是免死金牌,用对时机才值钱
很多家属有个误解,觉得只要拿到谅解书,公安就得放人,检察院就得不起诉,法院就得判缓刑。但实务里完全不是这么回事。 我常跟家属打比方:谅解书是一张优惠券,不是提货券。它能不能兑现、能兑现多少,取决于你什么时候拿出来、怎么用。 同样是故意伤害案,如果是在公安提请逮捕之前拿到谅解书,那影响的是能不能取保候审、公安会不会直接放人;如果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拿到,那争取不起诉的筹码就重了很多;如果到了法院阶段才拿到,那只是法官量刑时的一个从轻情节,对能不能判缓刑有一定帮助,但远不如前面两个阶段那么关键。 去年我办过一宗汕头那边的寻衅滋事案,当事人已经批捕了,家属才四处筹钱拿谅解书,结果检察院阶段沟通了很久,法官还是因为案发时情节比较恶劣,没有给缓刑。反过来,有个潮州的未成年人盗窃案,家属在公安找第一次的时候就积极退赔、拿到谅解,案子根本没走到检察院,公安就做了撤案处理。 同样的谅解书,一个批捕后,一个批捕前,分量完全不同。
这三种谅解书,签了等于白签
实务中我见的坑太多了,挑最常见的三种讲讲。 第一种,跟中间人签,不跟被害方本人签。有的家属图省事,钱给了中间人,中间人拿着钱去平事,最后拿回来一张字条,上面既没有被害人亲笔签名,也没有身份证号,更没有收款凭证。这种在法庭上根本没人认,等于白签。 第二种,金额和赔偿项目写得含糊不清。就写一句"双方达成和解,被害人对行为人表示谅解",到底赔了多少钱?包括不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后续治疗费?通通没写。到了法院阶段,被害人反悔了,说赔偿款没给够,这份谅解书就成了废纸。 第三种,签得太晚。我们都到审判阶段了,开庭在即,家属才跟被害方谈妥。这个时候法官已经对案件有了初步判断,谅解书的分量就有限了。倒不是说完全没用,但你想想,你考试都交卷了才想起来改答案,能改动的余地还大吗?
在潮汕谈谅解,最怕的不是谈不拢
我在潮州、汕头、揭阳三地跑刑事案子这几年,发现本地谈谅解有个很大的特点:熟人社会,面子文化重。 很多案子其实双方沾亲带故,或者朋友的朋友牵线,一开始并不难谈。但恰恰因为熟人介入,事情容易变味——"都是自己人,差不多得了",结果赔偿金额定得很模糊,承诺也是一句口头话,最后到办案机关那里,拿不出像样的书面材料,公安和检察院根本没法认定。 这其实就是很多家属找不到门道的原因。钱花了,人情欠了,谅解书却没能做成实打实的法律文件。 我办案的习惯是,如果这个阶段的策略需要拿谅解书,我会直接告诉家属:谈可以谈,但必须按照法律文书的标准来写,赔偿项目和金额要跟案子的损失挂上钩,最好是连支付凭证都保留下来。这些都是实务里总结出来的细节,写进文章里就几句话,但真办起来,每一个都可能影响到最后的案件走向。
给你三点实在建议
第一,先搞清楚案子现在在哪个阶段。公安刚刑事拘留、检察院已批捕、还是已经到了法院,不同阶段拿谅解书的策略完全不同。 第二,谈之前先算清楚账。不是赔越多越好,而是赔得合理、赔在点子上。比如故意伤害案,医疗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,每一项都要有依据。你漫天要价,对方觉得你是敲诈,一分钱谈不成;你随口答应,后续拿不出钱来,协议一样崩。 第三,不要让中间人全权代办。熟人牵线可以,但正式的谅解书和赔偿协议,一定要落到纸面上,每一笔款项经得起核对。 我是杨沛钏,潮州本地刑事律师。真摊上这种事,一家人最容易乱。你先把情况理清楚,专业判断交给我——潮州、潮汕地区的案子,我跑得熟、沟通快。拿不准现在该不该请律师,把基本情况发我,我先帮你判断下一步,不收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