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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谅解书真能“少判”吗?怎么写、谁出具、什么时候给

一、谅解书能起什么作用

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表示谅解,是量刑时的酌定从宽情节。对于侵犯人身、财产权利以及部分过失类犯罪,取得谅解往往能争取更轻的处罚,甚至在符合条件时争取缓刑。

二、谅解不等于“免罪”

谅解是影响量刑的因素之一,不等于案件撤销或必然无罪。是否从轻、从轻多少,仍由法院综合全案裁量。同时要警惕所谓“花钱买刑”的灰色交易,谅解应建立在真实赔偿、自愿和解基础上。

三、谅解书怎么写

一般由被害人(或其近亲属)自愿出具,写清:事发经过、被告人悔罪与赔偿情况、被害人予以谅解并请求从宽处理的意愿。内容真实、意思明确即可,无需套用固定模板。

四、谁出具、什么时候给

  • 谁出具:被害人本人;被害人死亡的,可由近亲属出具。
  • 什么时候给:侦查、起诉、审判任一阶段均可提交,越早越好——在审查逮捕、起诉阶段提交,可能影响不捕、不起诉或量刑建议;审判阶段提交也能作为从轻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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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杨沛钏律师,广东桦仁(潮州)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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