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样是诈骗,为什么他缓刑你坐牢?
最近有个潮州的家属火急火燎地找我,说他家亲戚因为诈骗罪给判了三年,可同一个案子里的另一个人,明明干的活差不多,居然只判了缓刑,当庭就放出来了。他反复问:“杨律师,是不是法官搞错了?这差得也太离谱了。”
其实这样的困惑我听得太多了。我在潮州做刑事辩护这些年,经常遇到家属拿着判决书来比对,觉得“同案不同判”一定是有人搞鬼。但法律实务里,同一种罪名,不同人判的结果天差地别,原因比表面复杂得多——关键就看,你有没有把这些隐藏的变量告诉法官。
你以为的“同罪”,实际上有这么多不同
很多人理解“同罪”就看罪名,诈骗就是诈骗,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,觉得罪行一样就该判一样。可刑事律师看的根本不是这一层。你家人最后刑期是高是低,至少要拆出这么几层:
第一层是犯罪本身的轻重。比如同样是开设赌场,潮州潮安这边前两年办过一个案子,一个赌场抽头渔利两三万,另一个动不动几十万,还涉及网络拉客,量刑起点就不可能一样。哪怕罪名相同,金额、次数、造成的后果,这些基础事实就拉开了差距。
第二层是人在案子里扮演的角色。主犯和从犯,量刑常常差一档。去年我办过一个揭阳的帮信案,当事人只是提供了一张银行卡,拿了几百块报酬,同案的头目负责组织收购、对接境外,最后我这位当事人争取到从犯认定,刑期直接压到了最低,而同案主犯判了实刑。你说这俩能比吗?
第三层往往被忽略——罪后的态度和补救。有没有自首?到案后有没有如实交代?退赃退赔了没?有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?你哪怕案子一样重,积极退赔和一分不拿,法官的观感完全不同,最后落到刑期上也许就好几个月甚至跨档的差别。
法官手里的“量刑计算器”,你得会用
这些年我专门梳理过潮汕地区常见罪名的裁判习惯,发现很多家属根本不知道,法院量刑其实有套相对固定的算法。简单说,先根据犯罪事实定一个基准刑,比如诈骗罪数额巨大,起点可能就是三到四年,然后再看你有没有各种从轻、减轻的情节来打折。
自首可以减20%到40%,退赃退赔视情况减30%以下,认罪认罚再减个10%到30%,这些比例一叠加,刑期可能就降一大截,甚至跨过缓刑的门槛。但你以为这些情节会自动算进去?那你就想简单了。自首怎么认定?有的家属接到公安电话后带着人去派出所,这算不算自动投案?退赃退到谁的账上才算数?这里头的细节,我每次会见都要反复跟当事人核实的。
前阵子有个潮州本地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,当事人卖卡跑分,流水不小,基准刑差不多一年半。家属一开始觉得没救了,找到我以后,我发现他有电话通知到案的情节,按潮州这边的司法实践,只要跟办案单位沟通到位,争取自首是有空间的。后来我帮他整理了通话记录、到案经过的细节,又动员全家凑钱主动退赃,最后法院认定自首加退赃,判了缓刑。同监室另一个情况类似的人,没律师深挖这些点,实刑一年。
家属现在能做哪些事?别踩这3个坑
我在潮州办刑事案件这些年,见过太多家属一急就乱来,反而把本来能争取的空间堵死了。给你提几条接地气的建议:
- 不要轻信“找关系就能把人捞出来”。在潮州这种人情社会,总有亲戚朋友拍胸脯说认识谁谁谁。但我可以明确告诉你,现在刑事办案全程留痕、终身追责,没人敢为别人的案子搭上自己的前途。钱花了事没办成,最后还错过最佳辩护期的例子,我真没少见。
- 别等案子到了法院才想起请律师。刑事辩护的黄金窗口往往在侦查阶段前37天,这时候证据还没固定,越早介入越有可能影响强制措施和案件走向。潮州市看守所会见我几乎每周都去,一些当事人见到我第一句话就后悔没早点让家属找刑事律师。
- 退赃退赔要讲究时机和方式。不是你私下把钱转给被害人就行,法律上退赃的节点、金额、谅解书怎么写,都得结合全案策略来定,否则可能钱花了还起不到减轻作用。
我是杨沛钏,潮州本地刑事律师
我是杨沛钏,潮州本地刑事律师,专注刑事辩护全流程服务。如果你或家人在潮州、潮汕地区遇到刑事案件相关问题,可随时私信咨询,我会结合具体案情给出务实的辩护方案。